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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志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牵一发动全身,“两个提倡该提还是该停
供稿人:  时间:2020-11-20  次数:

日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仝志辉参加中原乡村振兴学院签约揭牌仪式暨第二届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高层论坛,并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牵一发动全身,“两个提倡该提还是该停》为题作了主题报告。

报告中提到乡村振兴战略是”三农”工作总抓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离不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深化农村改革是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的深层动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重大农村改革。它是家庭承包制改革之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对于重大农村改革措施要持续关注,结合新认识、新条件,不断调整,使其真正切中乡村振兴战略所需,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报告针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两个提倡”的影响和制度设计改进进行分析。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要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积极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19年一号文件提出:2019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21年底,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其内在的制度关联性,弄清这种关联性对搞好当前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对维护农村集体土地、集体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所有制,对完善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两个提倡”是指:提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提倡股权管理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所谓“静态管理”)两个提倡的起因是吸取先进地区的改革经验。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在股权管理上经历了从“动态”到“静态”的转变,最终在2014年确定“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的静态管理模式,以户为单位参与股份分红,新增人员只能分享户内拥有的股权。

集体资产收益从集体经营活动中来。如果集体的存在状态影响到了集体经营活动的开展,那就势必要以集体存在和壮大为前提,而不能拆了庙赶走了和尚第二年还想来分贡品。我们已经知道的是: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时诞生、同时存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财产权,而集体成员是成员权。我们不知道的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内的新增人口还算不算集体成员?流动时代降临,出生主义获得集体成员可弃?流动时代降临,安民生民可直接系于市场竞争?我们的改革,一直是基于农民财产权利的主线在进行,在集体和成员之间的财产关系角度进行,而忽略了集体作为一个成员组织的性质。

优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设计:

一要进一步拓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的集体资产范围。

二要开放“由村民自主决定是否设立集体股“的政策选择空间,取消”不设集体股“的隐性政策倡导。

三要探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联合发展,将其和村庄合并、撤村建居等基层组织体系调整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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