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重要战略方向。此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又围绕此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基于这些顶层设计与政策脉络,本人认为,城乡融合发展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选择与根本路径。
一、乡村全面振兴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
首先,从国家发展全局来看,乡村全面振兴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并非偶然,而是基于我国发展阶段变化的重大判断。当国家发展到当前水平时,我们不仅具备了相应的物质基础和能力条件,更面临着必须解决“三农”这一发展短板和洼地的紧迫任务。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正是回应这一时代要求、补齐现代化短板的关键举措。其次,乡村全面振兴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这一点可以从三个维度来深化理解:第一,从发展规律看,现代化进程必然伴随着城乡关系的深刻重构。国际经验表明,如果城乡发展长期失衡,不仅会制约内需潜力的释放,更可能引发社会结构的断裂。我国作为拥有十四亿人口的大国,绝不能重蹈一些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城乡对立、乡村凋敝的覆辙。第二,从现实需求看,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乡村领域表现得最为集中。虽然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数据显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仍达2.5:1,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的差距依然明显。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根本解决,将直接制约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整体质量。第三,从战略定位看,乡村承担着多元价值功能。在粮食安全方面,14亿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在生态安全方面,乡村是国土生态屏障的主体区域;在文化传承方面,乡村是中华文明的根脉所系。这些战略功能决定了乡村不是现代化的“备选项”,而是“必选项”。
正是基于这样的战略考量,党的十九大适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这标志着我国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从过去的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转向工农互促、城乡互补的新型发展路径。可以说,没有乡村全面17振兴,就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式现代化。
二、乡村全面振兴必须解决好主要突出矛盾(一)耕地保护与城镇化、工业化加速发展的矛盾
河南的城镇化率目前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8个百分点,正处于城镇化与工业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然而,河南同时肩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作为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牢牢守住。现实困境在于,全省城镇化与工业化进程每年产生约60万亩建设用地需求,而国家每年实际批复的建设用地指标仅20余万亩。如何在不触碰耕地红线的前提下满足发展需求,是我们必须破解的首要难题。
(二)乡村产业振兴与农村内生发展能力不足的矛盾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核心与基石,唯有产业兴旺,乡村振兴才有坚实支撑和发展动能。然而,从河南农村的发展实际来看,内生发展能力薄弱的问题依然突出。长期以来,我省不少地区被称为“三农大县、经济弱县、财政小县”,这反映出农业劳动生产率不高、农村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现实困境。在此背景下,若仅依靠农村内部的积累与动力,要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将面临极大困难。因此,如何有效提升农村的内生发展能力,成为我们推进乡村振兴中必须着力破解的关键矛盾。
(三)种粮和增收的矛盾
农业特别是种植业天生具有弱质性特征,比较效益偏低。以河南小麦生产为例,河南的小麦产量占到全国小麦产量的四分之一左右,所以我们河南的小麦产量算比较高的,前几年每个县平均产量都超过1000斤,虽然平均亩产超千斤,但扣除生产成本后,亩均净收益仅600元左右——仅相当于一个青壮劳动力进城务工两天的收入。这种明显的效益差距严重制约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如何在保障粮食生产的同时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是我们必须直面的重要课题。
(四)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小农生产方式与发展现代农业的矛盾
现代农业是以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市场化为核心特征的新型农业形态。然而,当前河南的农业生产仍以户均6.7亩的家庭经营为主,这种分散的小农模式严重制约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升。数据显示,我省农业劳动生产率仅相当于工业的49.7%,不足一半。这一现实凸显了小农生产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之间的深刻矛盾。要实现农业现代化,最核心的任务就是着力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只有破解这一矛盾,我们才能为实现“三农”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城乡融合发展是解决乡村振兴矛盾的有效途径(一)“三农”发展的“滞后性”和“外源性”特征
要破解上述矛盾,最根本的出路在于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这一路径选择,是由我国“三农”发展特有的滞后性与18外部依赖性所决定的。回顾历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较长时期里,我国实行的是以农补工、以乡促城的发展战略。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将农业剩余转化为工业积累,在特定历史阶段支撑了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快速起步。然而,这种政策导向也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发展差距持续拉大。在我国城乡差距最突出的时期,城乡居民收入比曾达到2.92:1,而河南作为农业大省,这一比例更是高达3.25:1,成为全国城乡发展最不均衡的省份之一。有欧洲学者在考察后曾形象地指出:“中国的农村像非洲,城市像欧洲”。这一比喻生动揭示了当时城乡之间的巨大鸿沟。二元结构不仅体现在收入差距上,更关键的是阻碍了要素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使农村发展长期处于被动和从属地位。这意味着,只有待城市和工业发展达到相当水平后,“三农”问题才能获得足够的外部支持和反哺条件。正因如此,在当前发展阶段,我们必须转变思路,通过城乡融合发展打破制度壁垒,推动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将城市的资本、技术、人才与农村的资源、生态、空间优势相结合。这不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最为有效的现实路径。
(二)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性、必要性
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要义,在于推动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与优化配置。具体而言,它包含两个关键维度:一方面,要引导城市工商资本有序进入农村。随着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成本持续攀升,倒逼部分资本向农村寻求新的发展空间。与此同时,农村拥有显著的空间成本优势和绿色资源优势。当这些优势与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城市资本相结合时,将有效激活农村产业潜力,培育新业态,这正是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路径。另一方面,要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村人口向城镇稳定转移,将产生双重积极效应:从分母效应看,农村人口减少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从分子效应看,人均资源占有量提升将直接增强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这一进程既缓解了农村人地矛盾,也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正是这种“资本下乡”与“人口进城”的双向互动,形成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机制,也决定了它成为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
1.不同文明阶段,经济发展的重心不同。从人类文明演进视角看,城乡关系始终伴随发展阶段而变化:农业文明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重心在农村;进入工业文明时代,重心转向城市和工业;而今迈向信息文明新时代,我们正迎来城乡关系重构的重要窗口期。在这个新阶段,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不仅具有历史必然性,更是顺应时代潮流的战略选择。
2.工业文明阶段,城市和工业对农村和农业是虹吸效应。在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的初期阶段,城市和工业对农村和农业主要产生的是“虹吸效应”。这一过程中,农村的优质劳动力、资本等关键生产要素大规模、单向度地向城市集聚。回顾我国改革开放初19期,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正是这一效应的直观体现。
3.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差距拉大。然而,当城市和工业发展进入较为成熟的阶段后,这种关系会发生根本性转变。虹吸效应将逐步让位于“辐射效应”,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新阶段。在此阶段,城市开始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通过资本下乡、技术扩散、市场对接等方式,反哺和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从而推动城乡关系从单向抽取走向双向互动、融合发展。当前,我国整体上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和城镇化深化阶段,正处在“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历史性窗口期。在这一关键时期,核心任务在于打破长期以来制约城乡发展的制度壁垒,推动人才、资本、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在城乡间的双向自由流动,并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城乡等价交换体系。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资源要素长期从乡村单向流出的失衡格局,有效破解因城乡二元结构所导致的发展差距问题,为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三)城乡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
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场旨在实现城乡功能互补与要素互通的系统性、革命性变革。其关键在于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壁垒——例如过去的户籍限制,推动城乡从分割走向整合。具体而言,这一重大转变体现在以下“五大融合”之中:第一,城乡要素融合。核心是推动要素从过去的“单向虹吸”转向“双向自由流动”,打破城乡壁垒,实现人才、资本、技术等关键资源在城乡间的优化配置。第二,城乡产业融合。目标是改变城乡产业各自封闭循环的状态,通过一体化规划与协同发展,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在城乡间的有效衔接与深度融合。第三,城乡空间融合。关键在于将城乡视为一个有机的生命共同体,进行统一规划和建设,推动空间结构从孤立和对立转向功能互补、网络化发展。第四,城乡社会融合。重点是推进公共服务与社会福利的均等化,消除城乡间的差异,实现从“资源集中在城市”到“服务覆盖全域、标准逐步统一”的根本转变。第五,城乡生态文化融合。核心是从“此消彼长”的零和思维转向“共生共融”的可持续发展,将城市环境治理与乡村生态保护统一起来,共同建设和传承生态文明与城乡文化。这五大融合共同构成了城乡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是推动城乡关系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核心路径。
城乡融合发展的本质,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实现城乡地位的平等与城乡居民权利的均等。围绕这一本质,具体体现为以下三大系统性重塑:第一,城乡发展范式的重塑。这意味着我们必须从根本上摒弃过去的“城市中心主义”发展逻辑,即那种依靠牺牲农村来发展城市的模式。新的范式强调,城市与乡村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二者关系应从过去的主导与依附,转变为平等、互促、共生。第二,城乡现代化路径的重塑。中国式现代化的动力机制,正从过去主要依靠城市化单轮驱动,转向依靠“城市化”与20“乡村振兴”双轮驱动。现代化不仅需要繁荣、智慧、宜居的城市,同样需要美丽、活力、富裕的乡村。乡村不再是发展的“拖油瓶”,而是未来增长的“新海”与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将成为下一阶段投资布局的重点空间。第三,城乡社会关系的重塑。核心在于打破捆绑在户籍身份上的待遇差异,推动从固化的“身份地位”向“自由选择与人的全面发展”转变。目标是让每个人,无论身在城市还是乡村,都能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务,都能自由选择在城市奋斗或回乡安居乐业,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四、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做大做强做优县城经济
县城是连接城市与乡村的关键枢纽,其发展水平直接决定了城乡融合的质量与效率。必须将发展县域经济作为重要抓手,强化其产业集聚与辐射带动能力。
(二)以工业化理念发展现代农业
推动农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转型,运用现代工业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模式改造传统农业,全面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与产业竞争力。
(三)大力鼓励返乡回乡创业创新
当前,农村地区面临着人口空心化与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实施人才振兴战略已成为当务之急。应积极引导并扶持那些历经城市实践锻炼、具备创新意识与创业能力的返乡人员,为其营造适宜的创业环境,为乡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四)完善工商资本下乡的政策体系
城乡融合的关键在于促进先进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要建立健全引导与服务机制,推动城市工商资本带着技术、管理和市场渠道进入农业农村,有效解决规模化、标准化经营难题,提升农村产业发展水平。
(五)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单纯依靠种植业等第一产业难以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必须着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二、三产业,通过产业联动和链条延伸,有效提升农业附加值和农民收入。
(六)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这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标志与客观要求。必须着力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让城乡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发展机会。
